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(宜文旅演批函〔2025〕16号)

日期:2025-10-14 16:48来源:市文化和旅游局
责任编辑:文化和旅游局

   申请单位:宜昌市沃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20500MA7L429H2T

  地址: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33号11栋1单元14层15室

  申请事项: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延续

  受理时间:2025年10月14日

  你单位申请的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延续许可事项,经审查,符合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28号)第六条的规定,决定准予行政许可。

  许可事项:演出组织,演出制作,演出营销,演出居间,演出代理,演出行纪,演员签约,演员推广,演员代理,演出票务,演出经纪,网络表演

  颁证地点:宜昌市民之家本行政机关窗口

 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
   2025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