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(宜文旅演批函〔2025〕14号 )
日期:2025-09-16 16:58来源:市文化和旅游局
责任编辑:文化和旅游局
申请单位:宜昌市祺泽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20527MAC6XMCP55
地址: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平湖五路(金城广场3号楼)
申请事项: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
受理时间:2025年9月15日
你单位申请的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事项,经审查,符合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28号)第六、七条的规定,决定准予行政许可。
许可事项:演出组织,演出制作,演出营销,演出居间,演出代理,演出行纪,演员签约,演员推广,演员代理,网络表演
颁证地点:宜昌市民之家本行政机关窗口
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5年9月16日
